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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部调整工资税率‧回扣略增加

2017-1-4 11:38| 发布者: Taingvengly| 查看: 34071 |来自: 柬埔寨星洲日报

(柬埔寨‧金边讯)财经部正式公布新工资税率表,并把配偶和子女估税回扣提高一倍,而工资税回扣也略为增加,新税率从1月1日起正式生效。根据财经部昨天发布的通告,政府决定调高工资税收入上限,即从原有的80万柬币 ...

(柬埔寨‧金边讯)财经部正式公布新工资税率表,并把配偶和子女估税回扣提高一倍,而工资税回扣也略为增加,新税率从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财经部昨天发布的通告,政府决定调高工资税收入上限,即从原有的80万柬币(200美元),增至100万柬币(250美元);收入不超过150万柬币( 375美元)税率为5%,之前上限为125万柬币(312.5美元);其余税率收入上限则保持不变。
配偶和子女回扣也从原有的7万5千柬币(18.75美元),增至15万柬币(37.50美元)。
工资税回扣也略增,即收入上限为5%者,回扣由4万柬币(10美元)增至5万柬币(12.50美元);10%增至12万5千柬币(31.25美元) ,之前为10万2500柬币(25.65美元);15%及20%分别增至55万柬币(137.50美元)及117万5千柬币(293.75美元)。
财经部表示,政府把配偶和子女回扣调高一倍后,许多收入超过100万柬币的公务员、教师、医务人员和私人机构雇员,将因回扣增加而无须纳税。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去年也宣布,六项工人福利将享有免税,无须被列入工资税纳税基础。
六项福利分别为,往返住处和工作场所车资,房屋或宿舍津贴;伙食津贴;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和健康保险缴存额;医疗保险或人寿保险保费;托儿津贴;终止雇佣合同离职金。
工资税计算方式:
(一)工资(X):1,200,000柬币,配偶/子女(D):3人工资税=(XD*150,000)*税率-回扣=(1,200,000-3*150,000)*5%-50,000=-12,500(免纳税)
(二)工资(X):1,200,000柬币,配偶/子女(D):2人工资税=(XD*150,000)*税率-回扣=(5,000,000-2*150,000)*10%-125,000=3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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