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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法》修正案呈国会‧救国党或被解散

2017-2-12 12:34| 发布者: Taingvengly| 查看: 26721

(柬埔寨‧金边讯)人民党准备在国会修订《政党法》,或导致流亡在国外的沉良西无法担任救国党主席,也可能连累救国党在今年6月地方选举前被迫“解散”。共有60名人民党议员,于前天向国会联署提交议案,要求国会召 ...

(柬埔寨‧金边讯)人民党准备在国会修订《政党法》,或导致流亡在国外的沉良西无法担任救国党主席,也可能连累救国党在今年6月地方选举前被迫“解散”。
共有60名人民党议员,于前天向国会联署提交议案,要求国会召开特别会议修订《政党法》,包括禁止“罪犯”担任政党正副主席,若政党正副主席犯下严重罪刑,有关政党必须解散;它也将规定所有政党候选人在提名竞选前,必须先向司法部征得“良民证”,以证明自己没有触犯刑事法或其他法律。
现有的《政党法》是于1997年通过,共有11章及45条文;人民党提呈的《政党法》修正案,仍保有11章,惟条文将增至50条。
人民党议员兼国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姜叶表示,国会常委会将开会讨论有关议案,预料国会将于近期内召开全体会议,以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他指出,虽然目前国会已休会,但只要四份之一国会议员联署,便可要求国会召开特别会议。
他认为,现有《政党法》大部份内容已不符合现在的情况,例如《国会议员选举法》和《乡分区理事成员选举法》已在数年前被修订,因此《政党法》有必要“更新”,以符合实际需求。
“这部法律已有20年历史,很多内容已经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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