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涉及在脸书上传视频诅咒洪森总理的男子,昨天在金边初级法院认罪,法院将于本月24日宣判。被告为山披(27岁,在泰国务工),是于去年10月27日在波罗勉省施托干拉县被捕。金边初级法院法官李速林是于昨日开 ...
被告为山披(27岁,在泰国务工),是于去年10月27日在波罗勉省施托干拉县被捕。 金边初级法院法官李速林是于昨日开庭审讯此案。 被告在庭上对控状直认不讳,要求法官轻判。 经过审讯后,金边初级法院法官李速林宣布,将于本月24日宣读判决书。 山披是因在脸书上传诅咒洪森的视频,而被警方逮捕。 金边初级法院副检察官贡速沙勒于去年10月30日决定提控山披两项罪名,即刑事法第233条文死亡恫吓,以及第496条文煽动歧视罪。其中,第一条罪状可被判入狱半年至两年,及罚款100万至400万柬币(250至1000美元),第二条罪状则可被判入狱1至3年,及罚款200万至600万柬币。(柬埔寨星洲日报) ![]() 青年承认在脸书诅咒洪森总理,法院将于本月24日下判。(图:柬埔寨星洲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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