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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一变三‧救国党特大或不合法

2017-3-19 11:33| 发布者: Taingvengly| 查看: 17626

(柬埔寨‧金边讯)内政部鉴定救国党本月初举行的特别代表大会不符合法律条规,令该党刚成立的新领导班子极有可能被判“不合法”。内政部发言人乔速匹受媒体询问时证实,经过内政部法律专家审查后,证实救国党于本月 ...

(柬埔寨‧金边讯)内政部鉴定救国党本月初举行的特别代表大会不符合法律条规,令该党刚成立的新领导班子极有可能被判“不合法”。

内政部发言人乔速匹受媒体询问时证实,经过内政部法律专家审查后,证实救国党于本月2日举行的特别代表大会,所通过的部份议案不符合法律条规。

他称,根据在内政部存档的救国党内章,救国党只有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惟救国党“3.2特大”却选出一名新任主席和三名新任副主席。

他也说,根据救国党党章第21条,若主席在任期内无法领导履行职务及领导党执行委员会超过18个月,副主席将自动成为代主席;而党章第47条规定,副主席空缺则从执行委员会成员中选中。

“我们持有的救国党党章,指明救国党只有一名副主席,为何现在却出现三名副主席?这显然已不符合法律条规。”

内政部近期公布定夺

内政部发言人乔速匹表示,救国党当天召开特大程序符合程序,选出三名副主席已明鲜抵触党章。

他说,目前内政部尚未决定针对救国党特大的“判决”,相关审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救国党'3.2特大'究竟合不合法?我们现在还没定论。(副总理兼内政部长)苏庆将会正式公布我们的决定。”

在“3.2特大”上,一千名救国党中央代表选出新的领导班子,即庚速卡出任主席,接替于上月初辞职的沉良西;波洪、莫淑华和英才印则分别获委为第一至第三副主席。

特大也通过修订党章两条文,其中新的第45条文规定,若党主席职位“悬空”,将由其中一名副主席担任代主席;若主席或所有副主席职皆“悬空”,代主席将从党执行委员会正副主席及党纪律委员会正副主席中选出。

新的第47条文则阐明,若党主席因辞世或其他原因而导致职位“悬空”,且时间超过18个月,代主席将自动成为党主席,无须再召开代表大会投选新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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