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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法第二次修正案‧宪法理事会认可

2017-7-26 11:44| 发布者: Taingvengly| 查看: 13262

(柬埔寨‧金边讯)宪法理事会主席黄春林昨日表示,《政党法》第二次修正案已获宪法理事会认可。他说,宪法理事会9名成员决议,《政党法》第二次修正案已被认可,不允许任何的投诉。《政党法》即將在近期內生效。据 ...

(柬埔寨‧金边讯)宪法理事会主席黄春林昨日表示,《政党法》第二次修正案已获宪法理事会认可。

他说,宪法理事会9名成员决议,《政党法》第二次修正案已被认可,不允许任何的投诉。《政党法》即將在近期內生效。

据瞭解,《政党法》第二次修正案於本月10日和18日分別在国会和参议院审议並通过。

目前,《政党法》第二次修正案已全部通过所有“关卡”,仅剩国王签字就能生效,惟国王正在北京接受体检,该法(草案)估计將由国家代元首、参议院主席塞冲代替国王签字。

根据《政党法》第二次修正案新规,政党不可利用“犯人”的声音、形象、书面文件或其他行动来获取政治利益。

新法还规定,政党不能支持囚犯任何活动,否则法院有权解散该政党。另外,政党党名和党徽不可以使用个人名字和个人肖像。

今年3月间,人民党议员已向国会提呈第一次《政党法》修正案,禁止“犯人”担任政党高职,迫使反对党前任主席沈良西辞去救国党主席的职务,第二次修正案,外界也认为是衝著沈良西而来。

另一方面,沈良西党昨天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修改党名,以符合即將生效的《政党法》第二次修正案;该党主席贡光也宣佈,辞去党主席职务,惟將会被委为救国党最高顾问。

贡光受媒体询问时证实,基於自己年事已高,他决定辞去沈党主席职。

他说,沈党將於近期召开党特別代表大会,以通过修改党名议案,届时他本人將不会以党主席主持会议。(柬埔寨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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