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仍有部分信贷机构违反国家银行规定,把客户的身份证作为贷款抵押品,小额贷款机会协会(CMA)特别发出通告,警告会员必须严格守法经营。 消失的身份证 选委会发言人洪布贴接受《华商日报》电话询问时,证实有不少选民把身份证“抵押”给信贷机构。 他表示,在乡选投票前,选委会要求内政部为未持有身份证的合格选民办理“证明文件”,以便他们有资格投票。
不愿俱名一家小额贷款机构职员告诉记者,目前小额贷款机会基本上不存以身份证担保贷款的业务,但有不少小规模的农村借贷机构或高利贷业者有以这种方式为客户提供借贷。 禁止把客户身份证当作“贷款抵押品” 7月24日,小额贷款机会协会发出一通告称,该协会代表全国87家小额贷款机构、金融租赁公司(Financial leasing companies)和农村借贷机构的组织,有任务引导会员守法经营,严格执行政府推出的各项法律法规,促进金融业和国家经济稳定发展。 通告显示,由执法当局发出的身份证、家庭簿和居民证,属于证明国民身份和国籍文件,所有会员不得把这些证件当成客户贷款的“抵押品”。 通告明文强调,所有小额贷款机会完全属于私人机构,并以盈利为目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的责任。 通告还强调,小额贷款机会具有企业性质,并不是政治团体。小额贷款机会职员不得利用公司的标志或特征,参与各种政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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