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台湾赌客涉嫌走私毒品和非法持有武器,周三被金边初级法院判处7-9年监禁。 被告林氏、43岁,被控走私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罪名成立,被判9年刑期和罚款1800万柬币(4500美元); 被告罗氏,67岁,被控走私毒品罪,罪名成立,被判7年刑期和罚款1500万柬币(3750美元); 被告曹氏,50岁和被告郭氏,67岁,被控走私毒品罪,罪名成立,被判8年刑期和罚款1500万柬币(3750美元)。 据法官托春兴表示,4名被告于2015年9月在桑园区一间租屋内被内政部警方抓获,警方在现场查获93.5克冰毒、6克海洛因、一把K-59手枪,弹药盒和4部手机。
其中,林氏表示,毒品和手枪是他的。他称上述物品是从一名姓李的男子取得。不过,他否认自己是一名毒贩。 罗氏否认贩毒。他表示,自己只是在被捕当天刚好去拜访林氏,并和另外3人一同吸食毒品而已。 来自;华商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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