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初级法院24日裁定高棉力量党主席孙斯里洛塔三项罪名成立,判处5年有期徒刑。 法官援引刑事法第471条、472条、494条和495条,判处被告孙斯里洛塔煽惑军队违背指令、破坏军队士气和煽惑他人犯罪三项罪名成立,判处5年徒刑和罚款2500美元。 据法庭人员表示,法官已经将被告汽车和相机等交予家属,但保留涉及犯罪文件和工具等。 被告孙斯里洛塔可在一个月内,向中等法院提出上诉。 12日下午,孙斯里洛塔发文称:“在柬埔寨与老挝战争发生时,结果与泰国交火是一样的,高棉军队将在战场上死的很惨。” 他称:“军贼将获得晋升,还有丰厚的资金,与美女花天酒地,因为我们很清楚地知道,以往与泰国交火,前线的爱国者殉国,而后线的星级将军和大官则财源滚滚,与美女睡在冷气房,还能获得晋升。” 13日,警方指控孙斯里洛塔在脸书发表侮辱王家军,将孙斯里洛塔逮捕。来自:华商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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