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志强/金边报道 针对媒体报导称,移民局计划9月4日起,规定申请延期签证的外国人必须持有劳工证。宋伟沙那局长在接受本报询问时强调:“那是错误的报导,移民局完全无推出此规定的计划,很显然是有人在编撰。” 宋伟沙那解释,移民局只是计划进一步严格执法,以要求外国人按照法律规定,在申请延期签证时,必须持有劳工雇佣合同书,或者公司签发的员工在职证明书。 他强调:“我们要求有雇佣合同书,而不是劳工证。” 原来并非执行新规 柬埔寨法律原本有规定,针对普通签证(E签证)申请延期6个月或以上,必须向当局出示在柬埔寨生活的充足理由证明书,或者持有劳工雇佣合同书,否则不可延长签证。 宋伟沙那强调,其实,柬埔寨法律早就有规定,但是由于执行工作程序繁琐复杂,当局一直以来都没有实行这项条规。 “现在,我们只是要严格执行现有的法律,而不是计划推出新规定。” 执行时将提前通知 不过,宋伟沙那也强调,当局不会仓促执行有关法定的上述条款。 他说,目前移民总局下属单位的非移民外国人管理局正在讨论这项工作,在该局确定明确时间后,会提前向社会发出通知,也会留下足够时间让签证延期申请者作好准备。 另外,移民总局调查局局长兼发言人翁海斯拉在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称,过去,当局对外国人管理方面一直比较宽松,但是依然有许多生活在柬埔寨的外国人不遵守法律,逼迫移民局不得不严格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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