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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贷款总额须为柬幣‧国银提醒规定期限

2017-10-5 13:06| 发布者: Taingvengly| 查看: 13338

(柬埔寨‧金边讯)柬埔寨国家银行要求,所有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须於2019年杪,符合柬幣佔10%贷款总额规定。柬国银是於去年12月发出部门规章(Prakas),要求金融机构鼓励客户使用柬幣贷款服务,以增加柬幣在银行系 ...

(柬埔寨‧金边讯)柬埔寨国家银行要求,所有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须於2019年杪,符合柬幣佔10%贷款总额规定。

柬国银是於去年12月发出部门规章(Prakas),要求金融机构鼓励客户使用柬幣贷款服务,以增加柬幣在银行系统的交易量。

它规定,到了2019年杪,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贷款总额中,柬幣贷款比例须达到至少10%。

国银总监谢丝蕾称,有关限期將不会延长,银行和小贷机构拥有足够时间作出调整。

她表示,国银也要求银行和小贷机构每月针对增加柬幣贷款提呈报告,以便国银作出跟进。

然而,一些银行负责人认为,银行在限期內或无法达致国银要求。

“到了2019年杪,柬埔寨银行体系贷款总额將达到250亿美元,意味著其中25亿美元必须是柬幣……到时会有这么多柬幣存款吗?”

据瞭解,大部份商业银行从未接收或发放柬幣存款和贷款,因此一切需“从零做起”;一些银行则开始鼓励客户把部份美元贷款改为柬幣贷款。(柬埔寨星洲日报)

银行体系贷款总额2019年杪预料达250亿美元,意味著其中25亿美元必须是柬幣。

银行体系贷款总额2019年杪预料达250亿美元,意味著其中25亿美元必须是柬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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