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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选举法获国王批准 救国党完了

2017-10-28 11:03| 发布者: singlehero| 查看: 52394

        昨(25)日,有关选举法四项修改法案经宪法委员会通过后由国王签字生效。实行该修正法案后,一旦救国党被解散,将失去国会议员、市/省,区,乡等的理事会席位。


  前(24)日,柬埔寨宪法委员会确认了先后于10月16日和20日获得国会和参议院通过的四部选举法修正案的合宪性。


  4部法律分别为《国会议员选举法》、《参议院议员选举法》、《首都、省、市、县、区理事会理事选举法》和《乡、分区理事会理事选举法》。


  四部法律的修改申请是在内政部申请解散救国党后进行的。高等法院10日向救国党领导人发出传唤令,要求递交应诉资料,回复内政部所提出的“解散救国党”诉讼请求。


  本月6日,内政部指控救国党密谋推翻合法政府,要求高院宣布解散救国党。


  金速卡(Kem Sokha)被指在一段摄录于2013年视频中,承认接受美国指使,也被当成内政部起诉案件的“证据”之一。


  根据国会议员选举法修正案第138条规定,如有哪个政党放弃席位或被除名,解散,该党的候选人和议员资格将无效,选举委员会需在7日内将该党的席位分给其他参与选举的政党。


  一旦救国党被解散,其在国会拥有的55个议席,将会被分配给5个政党,即奉辛比克党将获得41席,民主联盟党6席,高棉消贫党5席,柬埔寨国籍党2席,高棉发展经济党1席。


  而根据《乡分区理事会选举法》修正案的内容规定,被解散政党的正副乡分区长和理事必须把职位交给其它参选的政党。若救国党被解散的话,该党的正副乡长、正副分区区长和乡分区理事的职位也将失去。来自:吴哥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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