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指出,逾期缴纳车辆养路税的车主可在12月份办理纳税,但必须支付一倍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关威宝表示,2017年车辆养路税期限于11月30日结束。 据统计,今年有约52万辆汽车和重型摩托车必须缴纳养路税,但只有48万2038辆汽车和摩托车在期限内纳税,这意味着3万7962辆车辆尚未纳税。 关威宝指出,逾期纳税的车主仍然可以在12月份,前往全国各地的税务局或合作银行办理纳税,但车主必须支付一倍罚款。 他说:“如果一辆汽车养路税是200万柬币,那么车主还要另外支付200万柬币的罚款。” 他强调,自明年1月1日起,税务总局将与警员合作,未纳税的车辆将遭到扣留和罚款。来自:华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