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初院是在沈良西缺庭的情况下,判他诽谤罪名成立。 今年1月14日,沈良西公开指责洪森利用100万美元贿赂前救国党之花提淑万塔,被洪森起诉诽谤,洪森要求赔偿100万美元的精神损失。 在29日听证会上,沈良西辩护律师宋速光要求法院传唤相关执法人员和关键证人提淑万塔出庭应讯,但遭法官拒绝。 宋速光律师在庭上称:“沈良西只是发表建设性评论,不是诽谤行为,法庭应该撤销提控。” 洪森总理代表律师基德在庭上强调,有足够证据证明沈良西是在污蔑洪森总理,他要求法官重判沈氏。 在聆听双方的陈述之后,法官引用《刑事法》第305条文诽谤罪,判沈良西罪名成立,并判罚沈氏向洪森赔偿100万美元的精神损失,此外还处以罚款1000万柬币(合2500美元)。 来自:华商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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