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前副总理杨来盛诽谤洪森总理案,被金边初级法院法官裁定罪名成立,并下令杨氏赔偿洪森总理5亿柬币(12万5千美元),及罚款800万柬币(2千美元)。金边初级法院法官毅唐威烈于昨日,在杨来盛缺庭下开庭审讯 ...
金边初级法院法官毅唐威烈于昨日,在杨来盛缺庭下开庭审讯此案件。 经过数小时审讯后,法官裁定杨来盛诽谤洪森总理罪名成立,支付赔偿洪森名誉损失。 法官称,若杨来盛不服法官决定,可向中等法院上诉。 去年10月份,洪森总理是通过代表律师基德,起诉前副总理杨来盛诽谤。 关于杨来盛与前奉党议员基隆安女士的电话录音被人上载至社交网,杨来盛在谈话中的言词涉及藐视国王,还指奉党主席拉那烈接受洪森的政治献金。 目前,杨来盛已流亡海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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