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告分另为杜占烈斯梅(37岁)和杜速迭(39岁,首被告兄长),金边初院法官决定援引刑事法第218条文蓄意伤人罪提控两人,并下令将两人羁押;此案原告为杰宋安(61岁),是一家私人医院院长。
根据法庭文件,此案是发生于本月9日,原告被有关兄妹以浇花桶攻击,以致头破血流。
首被告杜占烈斯梅在接受审讯时表示,她是寡妇,育有两名孩子,于2013年与杰宋安开始交往,两人发生多次性行为,直到2014年还生下一名女儿。
她说,2017年她租用杰宋安位于森速区德他拉分区的一幢房子来开设婴儿用品店,每月租金600美元。
她指出,案发当天,她持浇花桶准备去浇花时,宋杰安突然出现,并大声责骂她,因忍无可忍她就用浇花桶敲打宋杰安头部,导致对方破头流血,后来她联络司机把宋杰安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次被告杜速迭则表示,他是在妹妹的婴儿用品店任职,案发当天,他刚刚到店里上班,听到妹妹与杰宋安吵架声音,他见状上前阻止,突然妹妹用浇花桶敲打宋杰安头部。(柬埔寨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