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中国籍男子涉嫌强奸及勒索一名女子案,金边初级法院法官将于本月28日宣读判决书。金边初级法院法官于昨日开庭审理此案。两名被告分别为戴泽青(42岁)及杨秋丰(38岁,人名皆译音),他们是于2016年11月24日,在 ...
两名中国籍男子涉嫌强奸及勒索一名女子案,金边初级法院法官将于本月28日宣读判决书。 金边初级法院法官于昨日开庭审理此案。 两名被告分别为戴泽青(42岁)及杨秋丰(38岁,人名皆译音),他们是于2016年11月24日,在干拉省大金欧市一家客栈被逮捕。 2016年12月,金边初级法院法官引用《刑事法》第239条强奸罪、第253条非法禁锢及第254条非法禁锢(加重处罚情节);前两条罪刑为监禁5至10年,而另一条则为监禁15至30年。 被告在法庭上否认涉嫌案件。 戴泽青说,2016年11月20日,他打电话给一名按摩店老板娘,让她安排一名女子到酒店提供性服务,后来有一名女子到来,收费是200美元 他说,事后他打电话给杨秋丰,问他是否需要性服务,后来他带该名女子到大金欧,跟杨秋丰发生性行为。 戴泽青说:“当时,女子要求我们协助讨回老板娘欠她的1000美元,我们也同意帮忙。我们就联络老帮娘,杨秋丰负责到一家Wing手机转账店领钱。” 至于根据女方的说法,当双方在酒店发生性行为后,被告戴泽青突然用刀威胁她,并强行把她按入车尾箱,载往大金欧一家客栈。 “到客栈后,两名被告多次轮奸我,他们甚至打电话给老板娘勒索1万美元,否则就撕票。” 她说,老板娘跟两名被告讨价还价,先汇1000美元,再去报警。 经过几个小时审讯后,法官决定于本月28日宣读判决书。(柬埔寨星洲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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