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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法新规:厂方必须每半年结清工人工龄工资!

2018-5-31 09:53| 发布者: singlehero| 查看: 37214| 评论: 0

摘要: 柬埔寨《劳工法》修改后,将规定厂方每6个月结清工人工龄工资,此举是预防工厂老板因逃避支付工人工龄工资而“跑路”。5月30日,洪森慰问干拉省西安县1万6474名工人,透露上述消息。洪森表示,由于工厂老板“跑路” ...
       柬埔寨《劳工法》修改后,将规定厂方每6个月结清工人工龄工资,此举是预防工厂老板因逃避支付工人工龄工资而“跑路”。

5月30日,洪森慰问干拉省西安县1万6474名工人,透露上述消息。

洪森表示,由于工厂老板“跑路”,拖欠工人们月薪、其它补助金和工龄工资等,王国政府扛下重大负担。迄今这种问题还尚未完全处理好。

洪森透露,王国政府曾拨发1200万美元支付干拉省一家工厂工人薪水,其中,工人们的月薪占比极少,而至于其它补助金和工龄工资却非常多,有的工人应获得的工龄工资多达2万美元,或者1万美元,或者78千美元不等。

如果厂方结算工人工龄工资较晚,一旦工厂倒闭后,王国政府将要承担这个重负。因此,我们要对《劳工法》进行修改,规定厂方每6个月结清工人的工龄工资,绝不能拖欠太久。

洪森呼吁,为了工厂长期运营,所有的工厂老板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法规。

据悉,今年3月,柬埔寨政府决定拔发460万美元的“预付款”,用于支付给倒闭工厂的4000多名工人薪水和其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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