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金边1日讯)国会于昨日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内阁组织和运作法》和新《国籍法》。会议是由国会主席韩桑林主持,在表决《内阁组织和运作法》时,共获得116名议员支持通过。洪森总理向国会呈交书面文件时 ...
(柬埔寨‧金边1日讯)国会于昨日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内阁组织和运作法》和新《国籍法》。 会议是由国会主席韩桑林主持,在表决《内阁组织和运作法》时,共获得116名议员支持通过。 洪森总理向国会呈交书面文件时表示,《内阁组织和运作法》规定,内阁会议将由总理主持,副总理、国务部长和部长才有资格参加。 这也意味着,内阁将进行“瘦身”,各部门国务秘书将不再是“阁员”。 此外,新《国籍法》也获得112名国会议员支持通过。 副总理兼内政部长苏庆表示,现有国籍法是于1996年生效,至今已不合时宜。 “现在我们需要修改及删掉一些章节,以加强管理国籍工作。” 根据1996年生效和实行的《国籍法》,加入柬埔寨国籍条件,包括在柬埔寨居住满7年,领养柬埔寨儿童或与本地人通婚。 在柬埔寨投资额达12亿5千万柬币(30万美元),或是捐献10亿柬币帮助柬埔寨经济者,也有资格申请加入柬埔寨国籍。 从2014年至2017年,共有1518名外国人获准加入柬埔寨国籍,其中大部份是以“投资移民”方式获得。(柬埔寨星洲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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