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讯)警官在餐厅喝酒与保安吵架而击毙对方案件,遭法官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0年,惟服刑7年。金边初级法院法官于前天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为善波雷(38岁),他于去年10月14日遭警方逮捕,死者为仔文唐(50岁 ...
(金边讯)警官在餐厅喝酒与保安吵架而击毙对方案件,遭法官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0年,惟服刑7年。 金边初级法院法官于前天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为善波雷(38岁),他于去年10月14日遭警方逮捕,死者为仔文唐(50岁)。 经过几个小时审讯后,法官裁定被告触犯《刑事法》第199条文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0年,惟只须服刑7年。 被告称,案发当天,他与朋友到棉芷区宋仁芷1分区一家餐厅喝酒,后来上台唱歌,该餐厅的保安当时与两名同行者也跟着他一起唱,但保安对他说:“来喝酒竟然带枪来,没用的警察!” 被告说,双方就此吵了起来,当时他连开三枪,击中死者的后颈及肩膀,当场夺命。 |
服务热线:(+855)023922788 服务时间:8:30-18:00 广告合作客服QQ:3198631398
© 2010-2020 Koh Thmey Technology.Powered by 新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