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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规定:官员工作之余不可使用挂国家车牌的车辆

2019-1-7 14:29| 发布者: 陆笙998| 查看: 9768

     

农村发展部部长乌拉本发出通告禁止其属下官员,在工作之外的时间里使用挂着国家车牌的摩托车或汽车,特别是外出到娱乐场所时,如歌舞厅、按摩店、俱乐部等。

通告指出,为了高效率确保国有财产不受损,维护国家机构和公务员的尊严,农村发展部发出以下3项指示:

1、正确使用挂着国家车牌的摩托车或汽车,遵守陆路交通规则和谨慎驾驶。

2、勿在工作时间以外,使用挂着国家车牌的摩托车或汽车,特别是外出到娱乐场所时,如歌舞厅、按摩店、俱乐部等。

3、不允许其他人使用挂着国家车牌的摩托车或汽车,去做与任务毫无相关的事情。

请全体农村发展部官员,严格遵守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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