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外国人”是指没有柬埔寨国籍的自然人和法人。
柬埔寨目前主要有三种房屋类型,即别墅、排屋和公寓楼房。依据柬埔寨王国《土地法》,外国人不能拥有柬埔寨土地所有权,与之相对应的《外国人私有房屋产权法》规定,外国人只能拥有公寓楼二层以上(含二层)房屋的产权,即外国人只能购买、拥有公寓楼房二层以上(含二层)房屋的产权,不能购买、拥有别墅和排屋的产权。
对于公寓楼房的公共区域(包括土地、庭院、楼梯、房顶、花园、通道以及公共服务区域等),外国人仅拥有使用权,而柬埔寨国籍的人则对公共区域拥有不可分割所有权。
另外,如果公寓楼位于柬埔寨陆地边境30公里范围内,则外国人也无权拥有此种公寓楼房屋产权,但位于特别经济区的公寓楼房除外。
外国人在国外购买房屋时,还应对房屋产权文件的真实性,以及该房屋是否设置抵押(担保)等第三方权利、是否被查封扣押等进行调查,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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