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務秘書兼國家反販賣人口委員會副主席朱奔英指示全國鄉分區理事,在為擁有外國籍夫婿的柬籍婦女辦理小孩出生證之前,須嚴格檢查及掌握她們的真實情況,以阻止非法代孕活動。朱奔英於前天主持國家反販賣人口委 ...
內政部國務秘書兼國家反販賣人口委員會副主席朱奔英指示全國鄉分區理事,在為擁有外國籍夫婿的柬籍婦女辦理小孩出生證之前,須嚴格檢查及掌握她們的真實情況,以阻止非法代孕活動。 朱奔英於前天主持國家反販賣人口委員會跨部門官員會議時表示,柬埔寨和許多國家一樣,禁止代孕活動。 “雖然目前柬埔寨沒有《代孕法》,但我們有相關法律,可以提控為外國人代孕的婦女。” 她表示,跨部門委員會正在促進儘快設立《代孕法》,及討論有效方法阻止上述行動。 據移民總局發出文告稱,2016年共有33名外國籍婦女在我國懷孕生子,她們的小孩分別來自4個國家,即中國14人、日本8人、美國5人及澳洲6人。 另外,還有26名柬籍婦女為外國夫婿誕生小孩。 去年11月,一名澳洲籍女護士及兩名本地人,因安排我國婦女替外國人代孕生子而被捕,並在非法仲介及文件欺詐罪名下被控。 這是柬埔寨首次提控在我國從事代孕服務的人士。刑事法規定,涉及金錢利益的領養父母和孕婦仲介行為,罪成可被判入獄1至6個月,及罰款10萬至100萬柬幣(25至250美元)。来自:柬埔寨星洲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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