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消息称,称移民局计划实行新政策,即规定申请延期签证的外国人必须持有劳工证,否则签证延期将被拒绝。 25日,翁海斯拉局局长接受《华商日报》采访时,否认上述消息。 他表示,当局正在加强外国人管理政策,加强检查外国人劳工证,但移民总局尚未推出上述规定。 另外,外交部发言人尊松特利回应本报询问时,也表示对此并不知情。 然而,本报查询专门为外国人协办签证的多家旅游社,经与旅行社负责人了解后,发现他们确实有听说有关规定申请延期签证须持有劳工证的消息,但都不确定消息是否属实。 柬埔寨法律有规定,针对普通签证(E签证)申请延期6个月或以上,必须向当局证明在柬埔寨生活的足够理由的证明书,或者持有劳工雇佣合同书,否则不可延续签证。 负责代办签证的一家旅游社负责人受询时称,目前,当局对外国人延期签证的申请条件一直放宽松,申请者只须携带有效护照及注明在柬居住地址,便可获发签证。 来自:华商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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