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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柬埔寨创业问答之-设立公司
admin 发表于:2012-11-21 23:18:5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15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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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投资者都会发现,在柬埔寨创业并不难,自从柬埔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并在2005年国会通过商业企业法之后,就酝酿了更开放的营运环境。企业法改变了设立公司的程序和条件,而随着商业企业法渐渐全面落实相信会带来更多的改革。

问:什么种类的经营体可以在柬埔寨形成?哪一种媒介是投资者最普遍使用的?

A:任何投资者的第一步是要为其投资选择合适的形式,2005年商业企业法规定了主要形式,从有限责任公司到合伙公司,而最普遍的企业行使就是有限责任公司(LLC)。

问:投资者如何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资本是多少?股东责任如何?

答: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有其常规,首先需要向商业部申请,根据商业企业法,成立有限公司最低资本为400万瑞尔或1千美金(视兑换率浮动)。股东责任须视其在资本付出的价值。

问:在柬埔寨成立公司是否能由外国人拥有100%股权?外国企业是否需要柬埔寨的伙伴?

答:普遍上,公司可以100%由外国人拥有,不过主要例外的是,如果公司拥有土地,柬埔寨人就必须要占有土地主权的多数部分或51%。

问:需要什么政府部门批文、准证、执照?哪个政府部门或官方单位负责核发?

答:所有的行业都需要拥有由商业部发出的商业注册证书,财经部税务局发出的专利税证书和增值税(VAT)证书,还有省级或市政府商业局发出的公司注册证书。
某些行业,包括银行业,保险业、矿业、石油业、电信业、建筑业以及房地业,都需要其他政府单位发出的特别执照。

问:执照和准证是否可以转让?

答:只要在商业部和税务局备案,投资者可以把政府发出的批文转让给第三方,但是,特别执照的转让,就绪要获得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的事先批准。

问:设立一门生意需要多少资金?获得所需的许可证、准证和执照,需要多长时间?是否有一站式系统,让申请过程更简便?

答:目前商业部、税务局和市政府的费用征收大约为1千500美金,而特别执照的费用将会更高,一般需要二至四周才能获得必要的许可证。
目前柬埔寨政府只提供一站式服务成立投资公司项目,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其内,此一站式服务是由柬埔寨发展理事会(CDC)监导。

问:几时需要注册?如果没有注册,是否会受到处分?

答:当公司从事商业活动时,公司名字就必须在商业部登记,向商业部注册后,公司在15天内必须到税务局注册。
如果公司没有到税务局注册,将会面对罚款以及面对刑法提控。

问:投资者注册一个项目的时候,需要披露什么资讯与报告?这些资讯和报告是否会让公众或竞争对手取得?

答:商业部并没有要求公司的财务或项目资讯。投资者需要向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提供有关企业结构、投资计划、子项目及发展蓝图的资讯。企业结构咨询属于公众,不过其他大部分资讯是机密的。

问:公司需要发出股份证书吗?在移交股份上,需要什么程序?

答:根据商业企业法,公司必须要发出股份证书给股权拥有者,但实际上,大部分公司并没有依照这项程序,因为股权拥有者的名字唯有在商业部登记,股权才是有效的,注册时必须的,转移股份,涉及方必须向商业部报备,让有关当局进行审查核准,股份转让的过程需要两星期的时间并征收费用。
问:公司是否需要购买保险?如果是,哪一方面的风险需要投保?

答:柬埔寨的保险条例还没有全面的发展,目前现有的条例,基本上涵盖多方的责任风险以及医药风险,可是并不包含营业风险。法律上把风险分为两个部分,即房地产业或与之有关利益关系的风险;以及生命、健康以及身体要害。
某些公司,特别是使用交通工具或涉及工程的,就必须购买保险。
柬埔寨是否有经济特区?投资者可获得什么优待?是否有特别规定要遵守?

答:基于经济特区能成功吸引投资者,增加出口率已经增加就业机会,所以柬埔寨政府额外设立一项系统,以设立和规范经济特区。
      柬埔寨发展理事会(CDC)是受政府委任批准与规范经济特区的单位,经济特区内并没有特别限制商业活动的性质。经济特区的关税条例大致上允许材料以及产品自由进出,进口柬埔寨以供零售的货物,也要面对基本的进口关税,经济特区也提供投资者一站式准证服务。


摘自:2012柬埔寨星洲日报财经产业特刊

柬埔寨中文社区有你很精彩,感谢大家给社区添砖加瓦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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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老番客,无X 发表于 2012-11-21 23:31:32 | 阅读全部
为新来者免费上课,版主用心良苦。赞一个!
世人皆精俺独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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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s 发表于 2012-11-21 23:40:05 | 阅读全部
有心思没经济,一个字“难”
To remember, to let go, and to move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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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 发表于 2012-11-22 00:52:08 | 阅读全部
无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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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KY 发表于 2012-11-22 07:26:47 | 阅读全部
也许莎莎你我十年后用上,先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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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lisi 发表于 2012-11-22 09:53:33 | 阅读全部
不错,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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