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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状况
外国直接投资状况
自1999年加入东盟,尤其在2003年9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柬埔寨政局保持稳定,经济稳步增长,固定资产投资逐年较快增加,外部资本对柬埔寨投资趋于活跃。虽然外国直接投资的绝对规模仍然有限,但增长速度较快,占GDP比重不断提升,屡创新高,在柬埔寨全部固定资产中则占有绝对比重,对柬埔寨当前经济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且难以替代的作用。
2005年,柬埔寨所接受的外国直接投资净值达到3.8亿美元,较上年增长两倍,占GDP比重超过6%;2006年稳步增长至4.8亿美元,占GDP比重为6.6%;2007年,再次实现50%以上的大幅增长,外国直接投资净值达到7.5亿美元,占GDP比重达到9.1%。2008年,投资规模增长速度将趋缓,投资规模则有可能超过8亿美元。目前,主要投资领域依次为纺织服装业、旅游服务业、农业和建筑业,其中对纺织服装业的投资集中度较高,投资领域分布有待优化;投资来源地主要为中国、马来西亚、韩国、泰国和日本。
投资环境
投资政策
长年战乱对柬埔寨经济赞成严重创伤,柬埔寨仍然是对外资和外援有较高依赖程度的全球最不发达国家之一。积极利用外资已成为柬埔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近年,柬埔寨政府为降低外援依赖,树立国际形象,提高自身竞争力,在现阶段保持一定水平外部援助以稳定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有意加大吸引外部投资的力度。目前,柬埔寨推行自由经济政策,实行全行业开放,开放程度远高于周边国家,积极鼓励外来投资。
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是惟一有资格负责重建、发展和投资工作的官方部门,是政府审议和决策各项重建、发展和投资工作的重要决策支持机构。柬埔寨发展理事会下设两个委员会,以协助工作,一是柬埔寨重建和发展委员会,二是柬埔寨投资委员会。发展理事会的组建及动作办法由内阁会议决定。所有投资者必须向发展理事会提交投资申请,以供审议和决定。
1994年,柬埔寨国会通过了《投资法》和《移民法》;1997年、1999年,两次修订《投资法》;2003年2月,国会再次通过《投资法(修**)实施细则》,其中明确,柬埔寨政府欢迎外籍实体在各经济领域进行投资。《投资法(修**)》及实施细则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投资申报与审批程序、投资保障措施、投资鼓励与优惠条件、对土地和劳动力的使用、对纠纷的解决等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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