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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惨案糯康今天将被执行死刑
小香主 发表于:2013-3-1 11:05:57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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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8日 糯康等4名罪犯将在云南昆明执行死刑
已得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他的死刑复核裁定的糯康,在昆明双手合十(2月27日摄)。
3月1日报道,制造震惊中外的湄公河“10·5”惨案4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今天将在云南昆明执行死刑。在彰显了我国司法主权的同时,也体现司法机关对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
(来源:中广网 编辑:王琦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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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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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K-K 发表于 2013-3-1 11:08:14 | 阅读全部
保护公民,第一次祭起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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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xinglinmen 发表于 2013-3-1 11:18:11 | 阅读全部
还是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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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z 发表于 2013-3-1 11:44:48 | 阅读全部
作恶多端应得下场
独善其身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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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avy 发表于 2013-3-1 12:46:33 | 阅读全部
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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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engguan 发表于 2013-3-1 13:45:50 | 阅读全部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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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随美女到柬 发表于 2013-3-1 15:54:43 | 阅读全部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点评

警示后人!  发表于 2013-3-1 16:04
云海,天涯,两渺茫,何日功成,还乡,醉笑陪公三万场,不用诉离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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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KY 发表于 2013-3-1 20:52:21 | 阅读全部
天灵灵,地灵灵,让坏人都得绝症,不要浪费子弹,不要浪费警察的心血抓,世上早日太平。写完发现我很幼稚。

点评

同感!+1  发表于 2013-3-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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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龍 发表于 2013-3-1 23:41:48 | 阅读全部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报应的时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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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随美女到柬 发表于 2013-3-3 15:03:18 | 阅读全部
尾随美女到柬 发表于 2013-3-1 14:54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番爷这两天忙呢啊、
云海,天涯,两渺茫,何日功成,还乡,醉笑陪公三万场,不用诉离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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