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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加大打击野生动物违法活动
Taingvengly 发表于:2017-2-4 15:25:3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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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政府警告偷猎者、商贩和企业不得猎杀、出售或展示受保护野生、水生动物及其尸体、遗骸或器官。

新华社引述老挝《万象时报》28日报道,该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部长宋玛·奔舍那近日发布政令,禁止任何针对受保护物种的非法活动。餐馆、宾馆和客栈禁止或提供含有这些物种的食物;任何人都不得拥有受保护动物和水生动物及其遗骸与器官,比如象牙;不得在其栖息地收集或搬移这些动物的遗骸与器官据为私有。

宋玛还要求采取措施,阻止在每年5月1日到10月31日繁殖季节期间渔猎各种野生鱼类和动物,尤其要求各地方派遣技术组经常性地检查各鱼类保护区,阻止偷渔,以便鱼类繁衍。

报道说,出台该政令的原因是老挝的野生、水生动物正面临大规模非法渔猎。食用野生动物在老挝盛行使其价格升高,各省乃至老挝首都万象郊区都有野生动物出售,这诱使偷猎者日益猖獗。

老挝农林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说,该国多年前就颁布野生和水生动物保护法,但疏于执行,也没有得到适当宣传,这导致许多村民并不了解而继续参与非法渔猎;一些观念认为食用某些野生动物有特别的疗养功效,从而甚至驱使许多官员也参与非法交易和消费;一些民众在水面电鱼给河湖生态造成巨大破坏。

为此,宋玛在政令中也要求各级官员做好法律宣传,鼓励民众守法并把非法渔猎工具上缴有关部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各保护区。

来源: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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