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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写了半天,其实还是北京好
惨不忍睹 发表于:2017-5-2 16:38:52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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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北京出太阳了。



当我早晨骑着桔红色的单车,进入北京大学的校园时,瞬间就被这个城市征服了:她满足了我对一个城市所有的期望。如此深厚,如此富有。


我发现,人如果凑合惯了,慢慢也就不觉得是凑合了。这就好比潘金莲跟了武大郎一辈子,姑且也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西门庆出现,一切都变了,就再也回不去了。所以,我见了北京就好比潘金莲见了西门庆一样,美妙之极。


我仔细想了一下,北京有以下几个美点:


1.     她有四季,最重要的是,她有冬天。我想,我的身体是为了北半球而构造的,所以人虽然已经去到赤道旁,但身体并不知道,于是终日每隔三十分钟打一串呵欠,往往眼泪鼻涕直下,就好比吸鸦片多年,突然犯了烟瘾一般。结果是,多年来每日以泪洗面、疲惫从早晨起床那一刻就开始,从未真正清醒过;然而,只要一回到地球的北部,立即生龙活虎,一口气上十层楼,心不慌气不喘,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一天清醒20小时,仍然目光如炬。

2.     人们的中文说得极好。我发现,连三里屯地铁口发传单的小姑娘都能把汉语说得如此清晰明朗、不卑不亢,一口气给我解释清楚为什么我要去参加她的游泳健身俱乐部并且成功要到了我的电话。用郭德纲的话来说,我很欣慰。暂时不用听各种半吊子华文学校学出来的中文,顿感如坐春风。我对任何能把中文说得优雅精准的人,都怀有极高的敬意。

3.     她是一切我景仰的前人生活过的地方。我今天感受到的一切,他们必定也在各自人生的某个时间点感受到过。想想就觉得皇恩浩荡,不胜犬马怖惧之情。

4.     她有摩拜单车。本世纪最超凡脱俗、不世出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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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了。
但是不是就意味着我在北京呆着算了呢?不是,因为这里太安全了,太没有我可以做的事情,所以,说完了还是准备打好包装,老实滚回东南亚去,那里有蚊虫、海洋与酋长,还有诗与远方,是战斗的热土。上帝是怎么说的来着,人,生来即为了受难。


好了,最后让我来为大家读一段King James Version圣经,帮上帝解释一下这个道理:For I reckon that the sufferings of this present time not worthy with the glory which shall be revealed in us. Yea, and all that will live godly in Christ Jesus shall suffer persecution.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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